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5〕19号),为做好储备项目立项审核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开展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3.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
4.不得为本次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专家应具备正高职称。
二、推荐限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各1人,其他学院各2人,推荐的专家尽可能覆盖更多学科专业门类。目前在非教学单位的人员,由学科专业所属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准确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并于11月14日前将电子材料和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送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王海峰,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推荐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3日